下载专区

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下载专区 -> 正文

学生证件管理办法

日期:2011-04-18阅读次数:

      一、学生证、床头卡、校园一卡通等证件是学生身份的标志。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办理。
  二、学生证件只限学生本人使用。学生必须重视、爱护学生证件,不得损坏、遗失、冒领、涂改、转借,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三、遗失学生证件,应及时挂失。
  四、每周三下午为学生处受理补办学生证件时间。
  五、学生补****件需交纳相应的费用。
  六、学生证由各系部组织学生统一填写,填写要准确,不得涂改。
  七、学生毕业或因转学、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离校时,必须将学生证件交回发证机关;
  八、凡拾到学生证件,应立即交保卫部门。谨防外人利用我院学生证件,损害我院利益,发现此类情况时,应立即报告院保卫部门。

邮箱: XXXXXXX@XXX

邮编: 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二维码

版权所有: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15号 鲁ICP备090536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