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自评公开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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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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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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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32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3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6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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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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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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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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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 计划12月3日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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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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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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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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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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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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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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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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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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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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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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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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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8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8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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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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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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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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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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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会计金融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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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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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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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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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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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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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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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智能制造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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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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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粮油食品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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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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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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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会(英文译名为“Shandong Business Institue Student Union”,英文缩写为“SDBISU”)是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级学生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全校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四)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五条 本会成员贯彻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第一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取得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籍,承认本章程的中国籍学生均为本会会员。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四)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遵守《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
第二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和本会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生会是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每届任期一年。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学生委员会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二到三次全体会议。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学生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
学生会实行集体领导、主席负责制,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并向主席团负责。
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筹备和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三)学生委员会有权根据委员会具体情况及工作需要对已组成人员进行人事安排和调动。
(四)有权根据广大同学意见及学生表现,罢免不称职委员和增选新委员的建议,并由学生代表大会通过;
(五)任免学生会干部和负责学生会干部管理、培训工作;
(六)领导各系部学生会开展工作,可以对各系部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批评;
(七)校学生委员会对各系学生分会有约束力;
(八)在大会闭会期间,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出,可以修改学生会章程。修改后章程经学生会全体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出席人员五分之四以上表决通过,即可修改学生会章程;
(九)章程修改解释权在学生委员会。
第十一条 主席团是学生委员会的常设机关,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一)监督执行机构工作;
(二)整体协调和指导各系学生分会工作,了解基层学生组织工作情况;
(三)主持召开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并报告工作;
(四)收集工作议案、代表、委员日常提案和会员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予以处理,维护会员正当权益。
第十二条 经校团委推荐,报请学生委员会通过、校党委批准,本会聘请一名校团委副书记或干部为秘书长,对本会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第十三条 本会可根据需要了解社团工作情况并对相关工作给予建议。
第三章 基层组织
第十四条 本会基层组织为各系学生会、各班班委会。各基层学生会组织有权监督校学生会的工作。
第十五条 各系学生会、各班班委会在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指导和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各系学生会的机构设置应同校学生会基本相同。各系部学生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章程制定各系部学生分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送校学生会审查备案。
第十七条 各系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实施。本章程如与学校有关条例冲突,以学校条例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生委员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亓明宇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20级 |
22/159 |
否 |
2 |
郝岩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10/40 |
否 |
3 |
李悦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2/177 |
否 |
4 |
陈衍州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020级 |
5/128 |
否 |
5 |
明龙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020级 |
21/92 |
否 |
6 |
赵曦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0级 |
11/136 |
否 |
7 |
薛天沐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0级 |
21/153 |
否 |
8 |
闫艺彤 |
共青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020级 |
10/77 |
否 |
9 |
周阳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29/177 |
否 |
10 |
尘雪笛 |
共青团员 |
粮油食品学院 |
2020级 |
16/63 |
否 |
11 |
方龄玉 |
共青团员 |
粮油食品学院 |
2020级 |
4/63 |
否 |
12 |
文绍洁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0级 |
35/136 |
否 |
13 |
张东越 |
共青团员 |
文化旅游学院 |
2020级 |
22/252 |
否 |
14 |
郭晓俊 |
共青团员 |
文化旅游学院 |
2020级 |
4/277 |
否 |
15 |
高馨月 |
共青团员 |
文化旅游学院 |
2020级 |
19/252 |
否 |
16 |
朱佳丽 |
共青团员 |
文化旅游学院 |
2020级 |
46/252 |
否 |
17 |
张聪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7/144 |
否 |
18 |
史佳璐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35/148 |
否 |
19 |
纪晓璐 |
共青团员 |
文化旅游学院 |
2020级 |
35/252 |
否 |
20 |
马宏杰 |
共青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020级 |
26/432 |
否 |
21 |
李浩 |
共青团员 |
文化旅游学院 |
2020级 |
1/117 |
否 |
22 |
吕鑫雨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20级 |
3/277 |
否 |
23 |
陈文琦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20级 |
36/120 |
否 |
24 |
周春蕾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20级 |
10/70 |
否 |
25 |
李晓翠 |
共青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020级 |
102/433 |
否 |
26 |
张亦斐 |
共青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020级 |
14/39 |
否 |
27 |
褚政晓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15/144 |
否 |
28 |
谢子怡 |
共青团员 |
粮油食品学院 |
2020级 |
4/63 |
否 |
29 |
王梦鸽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34/177 |
否 |
30 |
崔皓轩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020级 |
40/136 |
否 |
31 |
史学良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020级 |
24/83 |
否 |
32 |
李婷 |
共青团员 |
文化旅游学院 |
2020级 |
66/252 |
否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校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草 案)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制定本选举办法。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工作由学院2021年学生会代表大会主席团确定的主持人主持。
2021届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3名。主席团候选人经各学院团组织推荐、党总支同意,学生处(团委)进行综合审查后,确定了4名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候选人有广泛的代表性。候选人经学校党委和市学联批复原则同意,提交2021年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选举时,实到会的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选举方可进行。选举人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栏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注明推荐理由。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选票一律用书写色为蓝色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填写。书写要认真,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均为无效票。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未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次进行选举。
选举设监票人2名,各分会场设监票人各2名,由会议主持人从到会的代表中提名产生,经全体代表通过,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设计票人2名,各分会场设监票人各2名,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代表不能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会场设2个投票箱。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先行投票,然后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监督计票,并报告计票情况。
监票人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者名单。当选的学生会主席团名单按学院党委批复的候选人顺序排列。
本选举办法经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定于12月3日召开)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
为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青年意志,切实保障学生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代表条件
1.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自取得学院学籍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努力工作,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前1/3。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青年,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
6.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根据《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青年了解和直接参与学生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学校党委批准,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为184名,约占我院学生总数的1%;其中党员代表不超过50%,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比例。
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按照各选举系的学生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另外,团委还将根据需要指定一定数量的列席人员。
三、代表产生的办法和程序
出席2021年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根据代表条件和组成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青年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差额不少于20%。
(一)各选举单位根据学代会代表分配名额,制定本单位名额分配方案;组织全体学生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二)各选举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本单位直属党支部审批。
(三)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直属党支部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在进行选举前,要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选举时,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四)团委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各选举部门的选举结果经本部门直属党支部审批后,及时向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呈报选举结果报告,提交选举工作情况报告。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批复后获得正式代表资格,填写学院2021年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刘璐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赵帅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