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交警部门获悉,我院2009级刘昌桉同学荣获2011年度“齐鲁文明交通之星”荣誉称号。
此评选活动是由山东省文明办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广播电视台主办,山东交通广播联合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承办。评选活动自2011年6月份在全省十七地市同步启动,以“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为主题,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的理念,为建设平安山东、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环境。
在半年的推荐评选工作中,经过事迹比拼和公众投票及专家评审,最终从私家车、出租车行业、公交车系统、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农用运输行业、行政事业单位、摩托车主、非机动车主、大中小学生等十类部门行业的6万4千多名有效参选人中评选出100名齐鲁文明交通之星,以及100名齐鲁文明交通之星提名奖。其中,大中小学生类全省共评出17名齐鲁文明交通之星,刘昌桉同学也是烟台市大中小学生类唯一获此殊荣的学生。
近年来,我校始终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主动加强与驻地有关单位的沟通合作,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学生安全教育活动20余场次,有力维护了当前校园安全稳定,促进了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