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校园贷 ” 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 系:
近期,一些高校出现了因大学生盲目借贷,“校园贷 ”引发的极端事件,既严重影响了校园安全和稳定,也给大学生带来了更大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和《关于报送高校“校园贷”有关情况的通知》(鲁学助 (2016)28号),各系要认真开展对本系学生借贷“校园贷”情况的排查摸底工作,找出应对措施,杜绝问题隐患。各系要认真填报 《 XX系“校园贷 ” 问题清单 》(见附件),并于6月28日前发送电子版至xszzswxy@163.com。
学生处(团委)
2016.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