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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校园安全文明月”暨五年一贯制学生集中教育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04-07阅读次数:

各系、各班级: 
      进入春季,天气渐暖,雨水稀少,威胁校园安全方面的因素增多,为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贯彻落实“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坚持“突出重点,专项整治”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各系各班级中开展“校园安全文明月”系列活动,预防和杜绝安全隐患发生。请各系、各班级认真学习、积极参与、狠抓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和要求 
1、一个中心:提高广大同学的安全文明意识,关注和重视自己身边的安全文明现象,倡议广大同学要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2、两项目标:一是避免发生学生重特大事故和责任事故;二是排除学生身边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3、三大重点:一是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教室、宿舍、饮食安全卫生;三是外出交通和山林防火安全。
二、具体活动安排
1、“高校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为主题的学生干部专题培训;(学生处,4月12日)
2、举办“平安校园创建,你我共参与”签名活动;(院系学生会,4月11日)
3、利用橱窗、展板、广播等媒体营造安全文明校园氛围;(团委秘书处、各系团总支,4月1日-4月30日)
4、各系安排班主任主持召开“校园安全文明月”动员主题班会;(各系,4月12日)
5、以近期公安局和学院安全保卫处通报的案件为主开展安全教育主题团课;(保卫处、各系团总支,4月12日、4月19日)
6、征集安全文明口号、校园安全文明图片并评选优秀作品;(团委秘书处,4月1日-4月30日)
7、邀请安全保卫处开展防火安全教育讲座;(保卫处、各系,4月8日)
8、持续开展校园文明五不准大检查(校园文明巡查活动):不准迟到旷课,不准考试作弊,不准抽烟酗酒,不准打架斗殴,不提倡谈恋爱!(学生会,全年)
9、日常安全教育情况大检查活动。系、班自查与学院抽查相结合,自查(抽查)内容(学生处、公寓中心、各系,4月1日-20日):
1)离校实习学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包括离校安全协议书签订、是否按照规定定期与实习学生联系、防传销教育等纸质材料);
2)学生晚休情况,杜绝夜不归宿现象;
3)学生请假制度执行情况;
4)大小长假学生离校安全协议书签订情况;
5)学管人员公寓和晚自习值班情况;
6)大型体育赛事等学生参加保险情况;
7)违禁电器、管制刀具及公寓内抽烟、喝酒情况;
8)大型校园(校外)活动审批情况;
9)特殊群体学生情况(经济困难群体、学业困难群体、心理障碍群体,身体残疾群体、网瘾学生群体、违纪学生群体、恋爱学生群体、就业弱势群体、五年一贯制群体、涉传销群体、身体异常女生群体等)。
三、针对日常安全教育大检查中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4月21日—4月30日) 
四、总结阶段(5月1日-5月9日)
(一)奖励措施
1、根据各系、班级的综合表现,评选安全文明先进班级;
2、各系评选安全文明标兵。
(二)惩罚措施
1、对在本次学生“安全文明月”活动中安全状况较差,整改不得力的系、班进行通报,结果作为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重要参考。
2、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在本次校园“安全文明月”活动中的表现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重要参考。
 
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公寓中心
二O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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