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5日,省教育厅下达了《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经费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5)35号)。根据文件精神和我院国家奖助学金等评选管理办法,现将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学生处、纪委、财务审计处、教务处、各系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各系成立由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1.各系要严格按照《学生手册(2014、2015版)》中关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要求和公寓管理相关要求执行。
3.院资助领导小组委派监督员参加各系交流评选环节的工作。监督员由学生处、纪委、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人员组成。
4.各系选派1名辅导员作为观察员参加其他系交流评选工作,现场互观互学。请各系将时间地点安排表提前报院资助中心。
5.各级(含系、班)推荐、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保证评选程序严格、操作规范、择最优推荐,严格按照相关评审管理办法组织评选、发放奖助学金。
(1)各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会议,组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
(2)个人申报及班级民主推荐阶段。学生向班级提交申报材料:本学年内的获奖证书、学年学业成绩单、综合测评成绩单、xx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各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交流评选公示阶段,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员和互观互学员现场监督观摩学习。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申报名单公示;公开交流评审、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纸质材料报送内容:国家(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系国家、省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结果)。学生的申报材料:本学年内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学年学业成绩单、综合测评成绩单、xx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上材料各一份。
电子版材料报送内容:《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普通高等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发入xszzswxy@163.com。
1、10月14日审查各系申报材料。参加人员:院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各系资助辅导员。
2、10月15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审核会议。参加人员: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分管院长、纪委、教务处、财务处、各系书记(副主任)、院资助中心)。各系向大会汇报评审工作事宜,评审工作今年较往年改良的地方、存在的问题。
3、公示阶段:10月16---10月22日,公示五天。
4、各系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http://scholarship.xszz.gov.cn)导出《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一式两份,提交资助中心。
10月23日完成国家奖学金书面材料邮寄、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http://scholarship.xszz.gov.cn)提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信息。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日程安排
(1)个人申报及班级民主推荐阶段。学生向班级提交申报材料:本学年内的获奖证书、学年学业成绩单、综合测评成绩单、xx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交流评选并公示阶段,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员和互观互学员现场监督观摩学习。
公示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报名单;组织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公开交流评审及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2)各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国家助学金评选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纸质材料报送内容: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系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结果)。《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普通高等学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各一份。励志奖学金学生申报材料:本学年内的获奖证书、学年学业成绩单、综合测评成绩单、xx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电子版材料报送内容:《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普通高等学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发入xszzswxy@163.com。
1、10月24日审查各系申报材料,参加人员:院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各系资助辅导员。
2、10月27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审核会议,参加人员: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分管院长、纪委、教务处、财务处、各系书记(副主任)、院资助中心)。各系向大会汇报评审工作事宜,评审工作今年较往年改良的地方、存在的问题。
3、公示阶段:10月28---11月3日,公示五天。
4、系统信息审核阶段:10月28日---11月5日,
11月6日,获奖助学生信息上报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http://scholarship.xszz.gov.cn)。
五、收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事迹材料
获奖学生事迹用于学校网站宣传和宣传栏喷绘。事迹材料包含姓名、年级专业、获奖荣誉及职务、5寸生活照片(由各系统一采集、佩戴大红花)。11月20日各系发入xszzswxy@163.com。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省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网上风采展”和 “山东省百名励志之星”网络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