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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受处分学生申请降低或撤销处分的通知

日期:2013-05-22阅读次数:

 

关于受理受处分学生申请降低或撤销处分的通知

各系:

2013届毕业生预计6月下旬返校,受处分学生申请降低或撤销处分的材料请各系在610前提交学生处212室,逾期不候。操作程序执行《山东商务职业学院降低或撤销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提交《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违纪学生跟踪教育记录及审查意见表》和《XX2013届毕业生申请处分降级或撤销汇总表》。

学生处

2013.5.22

说明:《违纪学生跟踪教育记录及审查意见表》提交纸质版。《申请处分降级或撤销汇总表》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tqtao@163.com

 

XX2013届毕业生申请处分降级(撤销)汇总表(样表)

序号

班级

姓名

原处分级别

受处分主要原因

处分时间

处分文号

现申请降为级别或撤销

所在系意见

 

 

 

 

 

 

 

 

 

 

 

 

 

 

 

 

 

 

 

 

 

 

 

 

 

 

 

邮箱: XXXXXXX@XXX

邮编: 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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