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举办“黄金杯”全省大学生“我的中国梦”演讲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3-03-11阅读次数:

关于举办“黄金杯”全省大学生“我的中国梦”演讲大赛的通知
鲁高工委通字[2013]15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努力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刻苦学习、发奋成才,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黄金杯”全省大学生“我的中国梦”演讲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我的中国梦”。
    二、活动目的
    全省高校要紧紧围绕“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组织大学生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等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结合中华民族灿烂辉煌的历史、百年来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结合新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结合自身经历感受和人生规划,讲述自己的“中国梦”,畅想民族复兴的伟业、改革开放的大业、国家发展的愿景、人民群众及个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立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三、参赛对象:    全省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协办单位: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新闻社山东分社承办单位:山东艺术学院
    五、比赛时间:    2013年3月上旬至5月
    六、比赛程序
    演讲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颁奖晚会四个阶段进行。
    1.初赛(3月上旬—4月15日)。各高校根据演讲主题和目的要求,组织全校学生广泛参加“我的中国梦”演讲比赛,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推荐1-2名优秀选手并录制好演讲视频材料参加全省演讲比赛复赛。
    2.复赛(4月19日)。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报送的参赛选手视频材料进行评审,确定60名选手参加决赛。
    3.决赛(4月27—28日)。决赛采取现场比赛打分的形式进行,最终确定获奖选手名单。
    4.颁奖晚会。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晚会,展示演讲比赛优秀成果,对获奖选手进行表彰。
    七、奖项设置
    演讲比赛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优秀组织单位若干。
    八、活动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把“我的中国梦”演讲大赛等主题教育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能部门,抓好活动的组织落实。要结合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演讲大赛,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大赛、主题宣讲、主题校园文化、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和“最美中国”主题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等活动,激发大学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他们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2.参加复赛的选手要于4月1日前将报名表、汇总表及演讲视频材料报送山东艺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并将报名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lmin1981@126.com。联系人:李敏,电话:18653110321、18305310127,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邮编250014。
    3.中国新闻社山东分社设立专栏,及时报道比赛进展情况,刊发优秀作品。
    附件:1.“黄金杯”全省大学生 “我的中国梦”演讲大赛复赛报名表
    2.“黄金杯”全省大学生 “我的中国梦”演讲大赛复赛汇总表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2013年3月6日
附件:
 
说明:我校具体参赛办法随后通知。

邮箱: XXXXXXX@XXX

邮编: 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二维码

版权所有: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15号 鲁ICP备090536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