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年“大众报业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的通知
(鲁高工委通字[2013]14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发奋学习、不懈奋斗,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省委高校工委与大众报业集团2013年继续举办“大众报业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高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每年获得一等奖学金,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前三名;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研究生要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三)自觉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集体,崇尚科学,身心健康;积极向雷锋同志学习,自觉践行雷锋精神,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四)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大众日报组织的“调研山东”活动社会调查报告一、二等奖。
三、组织领导
成立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省委高校工委和大众报业集团负责同志担任;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
四、评选要求
各高校党委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确保推荐工作公正、公开、透明。要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本校候选人(在校生20000人以下的学校1名,20000人以上的学校2名),经学校公示后,于3月20日前,将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2千字左右典型事迹材料各一式2份报济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106号,邮编:250022,联系人:董海军,联系电话:0531—82767220、13065079019,同时将候选人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jdxgc2013@126.com。
五、评审及表彰办法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高校候选人进行认真评审,报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后,对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获得者进行表彰,由大众报业集团奖励每人2000元,大众日报、齐鲁晚报设专版宣传介绍获奖学生先进事迹。
附件:1.2013年“大众报业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2.2013年“大众报业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材料汇总表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