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因你而美丽”---感动身边的人和事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营造高雅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师生的自觉追求。院团委决定举办“校园因你而美丽”--感动身边的人和事评选活动。旨在通过此活动发现感动、表达感动、传递感动、共享感动,让我们的校园在感动中发展,让我们的精神在感动中升华。
一、主办单位:院团委
二、承办单位:院团委秘书处
三、活动主题:校园因你而美丽
四、活动时间:2011年5月25日至6月30日
五、评选对象: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全体师生
六、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向上,学习刻苦、自强不息;
2、关心他人、关爱集体,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默默奉献;
3、敢于创新、勇于开拓、在各项活动取得良好成绩;
4、热心集体活动、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5、面对家庭的贫穷,面对自身的疾患或残疾,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和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命运的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飞扬,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6、在校期间已经自主艰苦创业并取得一定成就的学生;
7、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水平,能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艺术活动,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深受同学喜爱;
8、代表学院参加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9、积极组织或参加学院各级各类艺术比赛、体育比赛成绩特别突出,代表学院在省市级、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为学院赢得了荣誉。
10、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做出其他令人感动事迹;
七、评选流程:
1、第一轮海选征集
即日起至6月13日,在全院范围内征集海选。候选人须将参选事迹材料(电子版)上交各系辅导员办公室,并统一填写《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感动校园人物申报表》。 各系统一将本系候选人资料于6月16上报院团委。
2、第二轮评选
院团委将前组织评审团于6月30日对各系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选。评比产生的“感动校园人物”将直接作为候选人参加本年度“十佳校园之星”评选。
八、评比表彰
本次评选将产生20名感动身边人物,获奖选手将统一颁发荣誉证书。获奖资料将在院团委网站公布,人物事迹将在《学生工作导报》、《商务学院手机报》刊登,并优先推荐给《今晨六点》等校外媒体。
九、活动要求及其它事项
1、本次评选对象面向我院全体在校学生,个人和团体皆可。
2、各系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推荐,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3、材料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严禁编撰。
4、评选过程将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5、所有候选人须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不良记录。
6、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亲爱的同学们,感动是情感的共鸣,是心灵的震撼。无论他是我们的老师,还是我们的同学,只要他经历非凡,出类拔萃,只要他够与众不同,能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应有的情感,带给我们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他就有可能成为本次感动校园年度人物,成为今年校园平民英雄!
院团委
2011年5月25日
附: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感动校园人物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