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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的通知

日期:2011-04-29阅读次数: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鲁教体字〔2011〕2号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展示我省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1]5号)要求,我厅决定举办山东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并在活动期间举办“山东省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全省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现将相关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 山东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2. 山东省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全省大学校长美育论坛方案
3. 山东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
 
山东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展演活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育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面向全体高校学生,立足于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国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主题和内容
  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青春?使命”。
  展演活动的各项内容应围绕主题,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主人公精神、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展示他们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各项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项目和形式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全省大学校长美育论坛四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DV作品;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
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全省大学校长美育论坛见附件2。
  四、对象和分组
  (一)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参加对象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党政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普通高校教师,有关教科研单位的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五、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戏剧小品、歌舞剧、戏曲等,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时;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立体设计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校长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的具体规格同上“二、艺术作品的要求”中的有关要求。作品不用装裱,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可在作品背面注明,也可附另纸注明。
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由学校统一报送。报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六、报送节目、作品的要求及报送地点
1.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的演出者必须是同一学校学生,同一学校乙组(专业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普通组)演出。
2.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由各高校报送组委会。高校在校生2万人以下的上报艺术表演节目3个、艺术作品5幅(件);高校在校生2万人至4万人的上报艺术表演节目5个、艺术作品7幅(件);高校在校生4万人以上的上报艺术表演节目8个、艺术作品10幅(件)。
3.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中,甲组(普通组)不少于80%,乙组(专业组)不超过20%。
4.报送的节目中,独唱、独奏和独舞节目不超过10%,甲组(普通组)必须有一个大合唱节目,其他节目形式不限。
5.艺术表演节目用DVD光盘上报,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等不同项目的节目须按项目分别制作光盘。在光盘的外包装上需注明演出单位、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光盘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的名称。
6.艺术作品不要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横×竖×深)、创作时间;请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7.艺术作品一律不退还作者。我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出版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参加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8.艺术表演类的节目、科研论文及校长美育论坛人员名单寄至济南市舜耕路13号,济南大学东校区实验楼203室。邮编:250002
联系人:张艳、吕朋朋
办公室电话:0531-88960531、82769146
艺术作品及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寄至青岛市松龄路99号青岛科技大学南区4号楼107室艺术学院美术馆,邮编266061
联系人:张式珍、黄爱军
联系电话:0532-88958938、88959070
七、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一)各高校在根据我厅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全体师生参与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组织艺术讲座、观看文艺演出、参加音乐会等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各高校在院、系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举办学校艺术节,并评选学校优秀节目和作品,于2011年8月30日前上报省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同时将本校艺术展演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总结以及本校艺术展演活动简报等材料一并上报,以当地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二)2011年10月,省组委会在各校推荐优秀节目和作品的基础上,通过举办艺术节目展演、作品展览、论文交流、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等活动(具体事宜以省组委会通知为准),对各校上报的节目、作品和论文进行评选。
(三)2011年10月30日前省艺术展演组委会将参加全国评审的艺术表演类节目(DVD光盘)、艺术作品、校长书画摄影作品、艺术教育论文及参加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人员名单报送全国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参加2011年11月的全国评选活动。
  八、奖项及评奖要求
(一)优秀组织奖:由山东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组委会根据各校艺术展演活动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评选我省优秀组织奖并从中选报20所高校参加全国优秀组织奖评选;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学校,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领导健全、活动经费落实、发动面广、活动成效显著,并有活动实施方案、简报、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
(二)精神风貌奖:奖励在集中展演期间表现优秀的学校。
(三)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四)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五)优秀创作奖:在为本届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中评选优秀创作奖。
  (六)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不超过2名)。
  (七)校长风采奖:奖励高校校长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
(八)优秀论文奖:设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组织工作 
(一)省教育厅成立山东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全省高校艺术展演活动,并在济南大学和青岛科技大学分设两个办公地点,分别承办艺术表演节目、论文报告会和艺术作品、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演活动等具体事宜。
(二)各高校应成立以校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组委会,指定职能部门专门负责,按要求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艺术展演活动。
十、经费
各高校活动经费由高校自行解决。
 
 
 
 
 
 
 
 
 
附件2:
 
山东省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和大学校长美育论坛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全国学校长美育论坛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1]5号),论文报告会和校长论坛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以加强美育、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为宗旨,围绕我国高校艺术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发挥科学研究在知识创新、实验探索和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提升艺术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二、参加对象
参加论文报告会的为高等学校教师及管理人员(包括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师、普通高校专业艺术院系和艺术师范类专业的教师、专业艺术院校教师、高等职业院校艺术专业教师以及高校的有关管理人员),有关教育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出席校长论坛的为各高等学校的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校长论坛的主题
  校长论坛以“美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为中心论题,根据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从加强美育,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等角度进行研讨。
  四、论文报告会研究领域
  1.以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为导向,拓宽、深化高校艺术教育思想和理论的研究;高校艺术教育的性质、内涵、地位及特有的教育功能的研究;我国近现代高校艺术教育思想、历史沿革和现实状况的研究;高校艺术教育规律和特点的研究;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高校艺术教育发展思路等方面的研究。
  2.针对当前高校艺术教育的重点、热点问题,结合高校艺术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进行以实验性、应用性为主的研究;进行为教育改革实践服务、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的研究。
  3.根据经济、社会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对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和艺术专业院校的学科定位、专业设置、布局结构、培养模式以及教学内容等方面的研究。
  4.提高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水平的研究;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评价体系建设的研究;艺术教育教学管理的研究;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研究;艺术教育资源配置的研究;教学改革实验案例以及开发利用现代教育技术等问题的研究。
  5.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要求,针对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对普通高校艺术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和教育模式、招生和分配制度、课程和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等方面的研究;以及关于在职中小学艺术教师专业培训工作的研究。
  6.高等职业院校艺术教育课程建设、教育教学管理,以及艺术教师培养模式等问题的研究。
  7.关于高校学生艺术活动的功能价值的研究;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建设和管理模式的研究;针对大学生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探索在正确价值导向引领下丰富高校学生精神生活有效途径的研究;普及高雅文化艺术,构建以“向真、向善、向美、向上”为特质的校园文化的研究;探索为促进大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营造人文环境和文化氛围的研究。
8.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国际比较研究;借鉴国外高校艺术教育经验成果的研究;以艺术活动为载体,推进我国高校艺术教育国际交流的研究。
五、论文报告会入选论文要求
1.论题应符合本届论文报告会的论文研究范围,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求真务实,进行有深度的研究,体现创新精神,解决高校艺术教育的有关理论问题与实际问题,力求学术观点有新意,在实践中有推广价值。
2.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课题研究要注重科学性和严谨性,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
3.申报人应在《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上逐项填写有关内容;应参照《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代码说明》填写论文代码;应在“作者声明”栏中签名(含合作者),并由报送单位加盖公章。
4.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每篇论文不超过6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6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3名。
5.论文和论文摘要统一用A4纸张打印,标题用小2号黑体,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单面打印,一式10份。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复印件。
6.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六、论文报送方法、要求及报送地点
在校生2万人以下的高校上报2篇、在校生2万人到4万人的高校上报4篇、在校生4万人以上的高校上报6篇。
论文于2011年8月30日前(以当地投递邮戳为准)寄至济南市济南市舜耕路13号,济南大学东校区实验楼203室。邮编:250002;同时将电子版E-mail至lvpengpeng8888@163.com
联系人:张艳、吕朋朋
办公室电话及传真:0531-88960531、82769146
七、校长论坛报名办法
校长论坛报名者填写《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报名表》,于2011年8月30日之前寄至济南市舜耕路13号,济南大学东校区实验楼203室。邮编:250002;同时将电子版E-mail至lvpengpeng8888@163.com。
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报名表提供的相关内容,确定参加山东及全国校长论坛的出席者和发言者。
八、论文报告会论文的评选
本届论文报告会论文的评选范围为全省第二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以后撰写的论文,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08年9月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08年9月以后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参加过全国第一、二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评选。各校报送的论文中,甲类论文和乙类论文的比例原则上各50%。
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报送的论文进行评选。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一等奖的论文上报教育部参加全国科学论文报告会的评审。
 
九、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报名表
 
            学校(章)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 历
 
专业
 
职称
 
职务
 
通信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座机和手机)
 
发言题目
 
发言内容提要
(不少于800字)
 
注:1.此表请用计算机填写,于2011年8月30日之前发到lvpengpeng8888@163.com.
2.此表可在教育部网站“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或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专栏下载。

 
 
 
 
 
十、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
论文代码(6位)
论文题目
论文类别
 
 
□甲类
□乙类
发表于何种报刊(期数、日期)
论文内容
 
□音乐 □美术 □舞蹈 □戏剧 □管理 □其他
作者姓名(不超过3名)
 
 
 
 
第一作者
有关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
 
 
 
 
 
单  位
职称
职务
 
 
 
地  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座机和手机)
 
 
作者声明
本论文系本人(和合作者)独立完成,并且没有参加过全国第一、二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评选;本论文资料和数据真实确凿,不涉及泄密问题;本论文除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不含其他任何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不存在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问题。本人同意本论文可由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复制保存、汇编成集。本人完全意识到以上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含合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报送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联系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填写以下信息)
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
 
 
注:1.本表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签名必须手写(含合作者);
    2.“论文类别”和“论文内容”栏在所属项目前的方框内画“√”;
3.此表可在教育部网站“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专栏或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下载。

十一、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代码说明
 
省(区、市)代码(第1、2位)
北京市
11
湖北省
27
天津市
12
湖南省
28
河北省
13
广东省
29
山西省
14
广西壮族自治区
30
内蒙古自治区
15
海南省
31
辽宁省
16
重庆市
32
吉林省
17
四川省
33
黑龙江省
18
贵州省
34
上海市
19
云南省
35
江苏省
20
西藏自治区
36
浙江省
21
陕西省
37
安徽省
22
甘肃省
38
福建省
23
青海省
39
江西省
24
宁夏回族自治区
40
山东省
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1
河南省
2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2
 
论文类别代码(第3位)
甲类(未公开发表的)
A
乙类(已公开发表的)
B
 
作者类别代码(第4、5位)
公共艺术教育教师及管理人员
01
专业艺术教育教师及管理人员
02
艺术教育(师范类)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
03
高职院校艺术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
04
教科研单位研究人员
05
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06
其他
07
 
高校分类代码(第6位)
地方所属高校
D
教育部直属高校
J
其他中央部委所属高校
Q
 
说明:论文代码由以上6位数字和字母构成。例如: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某教师甲类科研论文代码为11A02J;沈阳音乐学院音乐教育专业某教师乙类论文代码为16B03D;北京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影视传媒专业某教师甲类论文的代码为11A02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某教师乙类论文的代码为11B01Q。

十二    山东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组委会名单
主 任:齐 涛   ****山东省委高校工委书记
山东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张海泉   山东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蔡先金   济南大学副校长
罗公利   青岛科技大学副校长
委员: 王积众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陈国前   山东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刘凤山   山东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宋伯宁   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巩守柳   山东省教育厅研究生处处长
孙 玲   山东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司金贵   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
任兰平   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张厚吉   山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处长
刑顺峰   山东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张德珠   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调研员
秘书长:任兰平(兼) 
办公室主任: 林寿彤 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副处长
办公室副主任:郑 中 济南大学音乐学院院长
        王春生 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联系电话:0531-81916569 88960531 82769146
 

邮箱: XXXXXXX@XXX

邮编: 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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